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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选课及成绩通知

[ 2020-08-24 ]

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将于97日起开始上课,部分课程自914日起开始上课。现就相关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选课,应在培养计划指导下进行。请研究生在选课前,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或项目培养方案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修订工作。培养计划修订、制定开放时段与选课开放时段相同。

二、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的政治类、语言类公共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统一安排,其它课程须研究生在选课时段内根据个人培养计划自行选择教学班。部分由学校、院系统一安排教学班的课程,需修改教学班的,可自行在选课时段内退课、选课;学生自行退课后因教学班选课人数已满,无法再行选课的,责任自负。公共课程相关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李老师,联系电话:34206121sherryli327@sjtu.edu.cn

三、选课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可增选、退选、改选课程;选课学生须按课表参加课程学习;未选课学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核; 选课完成后请查看课表,以核对所选课程;。

四、培养计划制定、修订及选课系统开放时间:

老生:9018:00-90720:00(老生选课时间更新为截止9月18日20:00关闭)

新生:9058:00-91820:00

五、重修重考研究生请在老生选课时段通过系统重修重考端口提交申请。

六、培养计划修改,请用jaccount登录http://yjs.sjtu.edu.cn进行;选课请登录研究生选课网http://yjsxk.sjtu.edu.cn进行。

七、课程成绩及重修重考

1、请务必认真对待所有课程期末考试,培养计划中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必须申请重修(重考),但不得替换或取消;有过课程不及格记录的同学在申请落户上海时成绩评定为二等;

对于已修课程平均绩点(GPA)没有达到2.70标准的,可在所修计入GPA课程中选择成绩低于B-(不包含B-)的课程进行重修,经任课教师同意可以免听重考。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最多不超过2次;重修(重考)2次后仍未通过的,应予退学。

2、重修(重考)由研究生本人在秋季学期第二周周三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当学期课程的重修(重考)申请,经学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加入到教学班中即可进行重修(重考)。

3、原课程成绩为不及格的,重修(重考)后的成绩达到B-B-以上均按照B-记载,重修(重考)成绩为B-以下按照实际成绩记载。

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教务办梁靖,34204145jingliang@sjtu.edu.cn

 

电院研究生教务办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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