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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学期博士研究生课程选课及成绩通知

[ 2019-12-06 ]

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选课即将开始,现将选课及课程成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课选课

1、选课时间:12月9日8:30-12月27日20:00;

2、所有研究生课程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yjs.sjtu.edu.cn:81/epstar/web/outer/KKBJ_CX/kkbj.jsp ,课程开课、授课语言等信息以此网站为准,如在当学期无法查到课程信息则该课程未开课;

3、研究生院开设的公共课,包括数学课、英语课、政治课、体育课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以上链接)查询,并关注研究生院主页选课通知,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缪老师,联系电话:34206121,hmmiao@sjtu.edu.cn;

4、课程及学分修读要求可参见选课系统“培养管理”——“培养方案”模块,所有课程修读要求及GPA设置要求已在系统中设置完毕;

5、所有课程请务必完成网上选班,否则选课无效;选课时间截止,无法再进行选课、退课的操作,如无在教学班中却自行上课,期末同样无法获得课程成绩;选课完成后请查看课表,以核对所选课程;

6、补退选:春季学期第1-2周将进行研究生课程的补退选工作。涉及培养计划需要修改的同学,可于春季学期第1-2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修改并提交院系审核,并进行课程的补退选工作。具体培养计划修改事宜请联系研究生教务办巩老师,gpb@sjtu.edu.cn;

二、课程成绩及重修重考

1、请务必认真对待所有课程期末考试,培养计划中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必须申请重修(重考),但不得替换或取消;有过课程不及格记录的同学在申请落户上海时成绩评定为二等;

对于已修课程平均绩点(GPA)没有达到2.70标准的,可在所修计入GPA课程中选择成绩低于B-(不包含B-)的课程进行重修,经任课教师同意可以免听重考。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最多不超过2次;重修(重考)2次后仍未通过的,应予退学。

2、重修(重考)由研究生本人在春季学期第二周周三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当学期课程的重修(重考)申请,经学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加入到教学班中即可进行重修(重考)。

3、原课程成绩为不及格的,重修(重考)后的成绩达到B-或B-以上均按照B-记载,重修(重考)成绩为B-以下按照实际成绩记载。


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教务办梁靖,34204145,jingliang@sjtu.edu.cn。


电院研究生教务办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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