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动态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关于申报2013年第一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电院决定设立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专项基金,资助预期取得优异成果的在学博士生。该专项基金资助力度大、标准高,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生踊跃申报。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第5学年(或第5学年后)。
2、曾获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以下简称“校优博基金”)资助、且资助期限已经结束的博士生。对未曾获校优博基金、但学术成果较突出的博士生也可申请资助。
3、以第一作者发表顶级国际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主要指学校规定的所在学科A、B类国际刊物,或者中国计算机学会(CCF)认定的A、B类国际会议,或者当年影响因子超过5的综合刊物),并已经形成鲜明研究特色。
4、预计取得的学术成果须相当或高于同期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水平。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学术道德。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1、本人申请:博士生填写《电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书》(附件1)和《电院申请优博论文培育基金汇总表》(附件2),申请书的纸质版需经导师签署意见,并由所在系(所属学院)及学科签署意见后提交。请务必在11月28日前,将签署好意见的申请书纸质版交至研究生教务办王老师处,同时请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邮件至yanyanwang@sjtu.edu.cn。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候选人现场汇报、答辩,并邀请专家现场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三、资助标准及期限
1、学院对获准资助的学制年限内的博士生,按照6000元/月的额度发放生活补贴(后续年度的资助额度可根据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做适当调整),资助期限为1年(可以申请滚动支持),资助时间从批准之日次月开始。
2、在享受本项资助的同时,导师应该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照常发放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3、获得资助的博士生,在受助期间提前完成论文并答辩者,自答辩第二个月起,学院将停止资助,不再发放资助资金;但如留校工作,可提交申请,视情况可继续资助至期满。
4、对于在校时间超过6年(含)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学院将按照等同博士后的资格考虑留校做教师。
四、资助中期检查
获资助者应按时完成“电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中期进展报告”(附件3),交至所在学科审核,确定继续或终止资助;学科审核通过后,将中期检查报告送至学院审核备案;学院将根据获资助者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最终确定继续或终止资助。
五、资助期末检查
获资助者在学位论文定稿送交评审前,应先完成“电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结题报告”(附件4),经学科及学院审核结题后,进行学位论文通讯评议。
六、其他
博士生导师应切实履行职责,对获资助同学悉心指导,并据实际情况适当配套资助,保证研究计划顺利实施,相关单位应做好支持、监管工作,全国优博论文(提名)获得者申请留院工作,学院将优先考虑向学校推荐。学院鼓励各单位在学院资助的基础上追加配套。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3年11月
附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二:电院申请优博论文培育基金汇总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1-34204654
Email: yanyanwang@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