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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6]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通知

 

现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和正式上课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

注册时间:2012212(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上课时间:2012213日起正式上课。

 

二、注册地点

参加注册的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等,须持本人研究生证到电院研究生教务办(电院4-100B)办理注册手续。

 

三、缴纳住宿费及培养费

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注册前须到学校财务处缴纳新学年住宿费; 2010 获得三等和四等学业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注册前须到学校财务处缴纳相应的培养费;自筹或委培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以及各类专业学位 硕士生)尚未缴清培养费的、或按协议需再次缴纳培养费的,请于注册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培养费,并凭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未缴费者不予注册。

 

缴费说明:

    持有学校办理的中国银行银行卡的同学,请在26日前将所需缴纳费用存入中国银行银行卡内。缴费收据由所在学院教务办另行通知领取;

    需到现场缴费的同学,闵行校区的同学请于2128:3016:30到闵行校区新行政楼底楼会计核算中心缴纳;徐汇校区的同学请分别于2112128:3016:30到徐汇校区财务处中院103室缴纳。

 

四、迟到请假

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于开学两周内到所在 学院教务办公室补办注册手续。未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注册。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延期毕业生

已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需要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并注册;

逾期不予办理。

 

六、春季毕业生

2012年春季正常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不需参加注册。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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