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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6]

电院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办法

博士研究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博士学位论文应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可行性。论文选题鼓励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等相结合。

一、 开题报告概况

1. 时间

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应该在通过资格考试后,普博生一般应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直博生一般应在第三学年结束前完成。对于开题报告未通过者,普博生可在第三学年结束前申请再进行,直博生可在第四学年结束前申请再进行,确因其它原因未在上述期限前完成开题报告者,可提出申请且经导师同意、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并在研究生院备案后,最长可申请延期一年进行开题报告。

2. 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

开题报告会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博士生在开题报告上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由学科组负责人或导师召集至少3名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开题报告的专家委员会对开题报告进行综合评估,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 内容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

2) 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3) 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4)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5) 课题的创新性;

6) 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

7) 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

备注:为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和社会评价,保证学位论文的先进性和前沿性,避免重复已有的工作,博士生导师可以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进行开题查新,查新方式及所用数据库可由各学科根据研究方向特点确定。

二、 开题报告流程

1. 学生提交填写完整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给导师或学科组负责人。

2. 导师或学科组组织开题报告会 博士生在开题报告上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学科组应指定专人对开题报告会作记录;专家组成员、记录人和报告人应在笔录上签名。

3. 开题报告结束后,学生按以下顺序完成归档:

1) 电子归档:在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开题报告登记表(含有专家论证意见)并提交院系审核。

2) 纸质归档:交开题报告登记表给研教办(电院3-108)。

4. 教务老师收集纸质版开题报告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检查和审核开题报告结果;

5. 教务老师联系开题报告异常学生,开展学业预警工作。

三、 开题报告未通过的情况

普博生在第四学年、直博生在第五学年内还未通过开题报告者,基于学业考核由院系考核小组做出以下分流建议:

1. 确认不符合博士生培养条件但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经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学院(系)审议通过并经研究生院复议通过,可转为硕士生培养;转为硕士生后,必须在一年内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及论文答辩(含休学在内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的,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2. 给出“应予退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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