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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拟做学籍处理陈述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第二十七条,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沪交研[2015]118号文)第三十五条规定应予退学条款之第(二)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及批准延期)未完成学业,第(五)款“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以及第(六)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上海交通大学拟对MAHMOUD MABROUK2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请在201769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您对学籍处理有异议,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和申辩您的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视为您对我校的退学处理没有异议。

学生名单如下:

学号

姓名

沪交研[2015]118号第三十五条条款

依据事实条款(具体事实)

1090339128

MAHMOUD MABROUK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及批准延期)未完成学业

沪交研[2015]118号第二十九条,根据学籍信息系统记录以及所在院系的有关通知记录核实

0110329003

刘军良

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沪交研[2015]118号第九条,根据“学籍信息系统”记录以及所在院系的有关通知记录核实

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

地点: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3-106办公室;

时间:201769日前

联系人如下:

所属院系

负责老师

电话

邮箱

自动化系

崔平

021-34204501-106

pcui@sjtu.edu.cn

计算机系

李书怡

021-34204501-102

shuyili@sjtu.edu.cn







办公地址: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3-106办公室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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