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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拟做学籍处理陈述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第二十七条,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沪交研[2015]118号文)第三十五条规定应予退学条款之第(二)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及批准延期)未完成学业”,第(五)款“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以及第(六)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上海交通大学拟对MAHMOUD MABROUK等2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请在2017年6月9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您对学籍处理有异议,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和申辩您的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视为您对我校的退学处理没有异议。
学生名单如下:
| 学号 | 姓名 | 沪交研[2015]118号第三十五条条款 | 依据事实条款(具体事实) | 
| 1090339128 | MAHMOUD MABROUK |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及批准延期)未完成学业 | 沪交研[2015]118号第二十九条,根据“学籍信息系统”记录以及所在院系的有关通知记录核实 | 
| 0110329003 | 刘军良 | 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 沪交研[2015]118号第九条,根据“学籍信息系统”记录以及所在院系的有关通知记录核实 | 
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
地点: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3-106办公室;
时间:2017年6月9日前
联系人如下:
| 所属院系 | 负责老师 | 电话 | 邮箱 | 
| 自动化系 | 崔平 | 021-34204501-106 | pcui@sjtu.edu.cn | 
| 计算机系 | 李书怡 | 021-34204501-102 | shuyili@sjtu.edu.cn | 
办公地址: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3-106办公室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7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