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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届6月毕业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地区重点单位、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进行表彰的通知

[ 2013年6月9日 ]

 

关于对20136月毕业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地区重点单位、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进行表彰的通知

学校将对2013年赴中西部地区国家重点单位和基层单位就业、参加西部计划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进行表彰:

符合表彰条件的20136月毕业生填写1、《表彰登记表》(见附件1或在就业网上下载,书面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同时提交2、感想体会一份(电子版即可),以及3、一张在交大学习生活的彩色照片(电子版,建议1M2M大小之间)。

感想体会的主要内容:(1)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学历、毕业院系,就业单位;(2)个人感悟,500字以内高度浓缩的精炼语言,阐述个人的关于求学求职和未来发展的感想体会;(3)感想正文,可以回顾个人在交大求学的历程和成绩,总结个人就业过程中的经验和体会,畅谈个人未来事业发展的规划,还可以给学弟学妹和学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符合表彰条件的同学将《表彰登记表》(书面打印版)提交至学院就业工作负责老师处,由学院评议同意推荐后,由本人或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至校就业中心。校就业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提交书面文字版材料时间和地点:613日和14日下午130-4:30,闵行校区铁生馆201室;另请将《表彰登记表》、感想体会和照片的电子版请发送至career@sj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136XXXX同学就业表彰材料

对于获得就业表彰的同学名单,将公布在上海交大报毕业纪念特刊上,并在毕业典礼现场由学校领导现场宣读表彰名单,毕业生代表还将与马书记和张校长等学校领导在毕业典礼前会面,接受领导寄语嘱托、发放表彰奖牌,并合影留念。

另,就业表彰范围还包括国防生和自主创业的同学,如有该类型同学,也可一并提交表彰材料。因时间紧急,学生表彰材料提交时间为613日和14日。如有毕业研究生符合表彰条件,但未在3月份进行就业表彰的,可一并提交登记材料。

(13-06-04)2013届毕业生名单-符合就业表彰初筛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重点单位、基层单位就业表彰登记表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重点单位、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表彰办法

附件3: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毕业生学费及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有关规定

附件4:关于对2013届6月毕业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重点单位、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进行表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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