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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排摸拟申办《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毕业生的通知

[ 2018年6月11日 ]

各位同学:


按照《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98号),“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才能申请居住证积分。对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经有关部门协调,凡持有《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不用等待缴满6个月社保即可申请居住证积分,前提条件是截止6月25日,该生的生源数据已上报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因此,需排摸以下学生:


排摸条件
1、不在附件“生源已上报名单.xslx”中(大部分同学已在名单中,该部分同学无需再次上报);
2、有很大概率在今年毕业(包括2018年12月31日),主要包括:
①目前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
②预计毕业年份为2017年及之前,但目前尚未毕业的学生;
③预计毕业年份为2019年及之后,有可能办理提前至2018年毕业的学生;
④其他情况的学生。
3、明确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
4、2018年有很大可能在上海就业;
5、申请到上海户籍的可能性比较小。

反馈方式:

在6月18日晚24点前,发送以学院、学号、姓名为标题的邮件至dy34205252@126.com,并请在邮件说说明自己的情况,如学籍异动,生源地,就业意向等。

生源已上报名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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