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招聘信息
单位名称: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
专业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博士
应聘方式:eshiju@163.com
截止时间:常年
联系方式:
岗位介绍:
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招聘教师,包括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学科方向,有意向者可联系鄂老师。
电话:13454945856;0579-82282873
邮箱:eshiju@163.com
(下附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人才政策)
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人才政策
*高层次人才政策
提供具有竞争性的优厚待遇,采用单独协商的办法确定。
*青年人才政策
一、政策A:
(一)引进对象:综合实力强,研究方向与我校重点建设高校相关专业高度契合,明确提出首聘期目标并接受考核的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杰出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引进待遇
基本待遇 |
科研启动费 |
住房、购房补助 |
其他待遇及首聘期考核 |
5-7万 |
校本部:1.提供丽泽花园面积16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 2.提供4万元装修费; 3.完成首聘期目标任务,即赠送100-140平米。 杭州校区:提供40-50万购房补贴。 |
1.首聘期内享受校青年副教授待遇。 2.境外直接引进的博士,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如达到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2016年引进青年人才三年首聘期考核目标细则如下: (1)文科: A.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B.成果: 教学科研并重型: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一级及以上3篇); 科研为主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权威1篇); (2)理工科: A.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科研为主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并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杰出青年项目1项; B.成果: 教学科研并重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 科研为主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权威3篇); (3)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特别优秀的博士,参照文科条件,成果要求可适当放宽; (4)教学考核合格及以上; (5)所有成果必须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4.在首聘期内获得突破性成果的: (1)直接视同完成首聘期目标任务,且考核优秀; (2)突破性成果按照学校政策给予同等奖励。 5.首聘期考核优秀的青年博士: (1)可享受三年校青年教授待遇; (2)可享受聘用合同制岗位解决配偶工作或额外赠送20平米住房面积; (3)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赠送部分不含土地出让金,超出部分面积按市场价购买。 |
二、政策B:
(一)引进对象:基本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引进待遇:
基本待遇 |
科研启动费 |
住房、购房补助 |
其他待遇及首聘期考核 |
3-5万 |
校本部:提供35-55万购房补贴; 杭州校区:提供21-25万购房补贴。 |
1.首聘期内直接享受讲师待遇。 2.境外直接引进的博士,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如达到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2016年引进青年人才三年首聘期考核目标细则如下: (1)文科: A.项目: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B.成果: 教学科研并重型: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二级各1篇); 科研为主型:在二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2篇); (2)理工科: A.项目: 教学科研并重型: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科研为主型: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专项项目除外); B.成果: 教学科研并重型: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一级3篇); 科研为主型: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权威1篇); (3)体育、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参照文科条件,要求可适当放宽; (4)教学考核合格及以上。 (5)所有成果必须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4.在首聘期内完成政策A首聘期目标任务或有突破性成果的,参照政策A待遇提供。 |
三、附注:
1.突破性成果包括:(1)主持国家级重点及以上项目;(2)以第一作者和第一单位在顶尖期刊发表论文,如《Nature》、《Science》等;(3)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且排名第一;(4)获得国家级政府奖且排名第一;(5)经学校认定的其他重大成果。
2.政策A首聘期考核优秀要求:(1)主持2项国家级项目(不包括专项项目)且在本学科顶级期刊(ESI分区学科)发表三篇以上论文;(2)或学校认定的重大应用性成果。
3.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基本要求:(1)首聘期考核优秀;(2)配偶须符合我校工作人员入职的最低标准;(3)以聘用合同制形式解决。
4.首聘期目标任务内的成果不计入学校科研奖励。
5.未完成首聘期目标任务的处理:
(1)按政策A入职的博士,首聘期内未完成目标但高于政策B的首聘期考核目标,可参照政策B兑现待遇;
(2)入职的青年博士首聘期内完成的目标计划低于政策B首聘期考核要求的,学校将不再续聘。
6.赠送住房面积与购房补助根据青年博士个人成果和学科需要程度以及学校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由人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7.期刊定级标准以《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为准。
8.本方案由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企业介绍:
浙江师范大学工学院是浙江师范大学下辖的二级学院之一,其前身为浙江师范大学交通学院,成立于2005年1月,是浙江师范大学工科特色鲜明的二级学院。
访问数量: 55785
Copyright© 2011,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