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事务
SA系统教学信息及指导学生信息审核确认说明
为提高教师在职称评审、考核评估、人才计划申报等环节数据填报的效率及数据准确率,教师应及时做好SA系统(https://sa.sjtu.edu.cn)中教师画像的维护,现就教学信息及指导学生模块的确认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信息(课时信息)
1、可列入审核范围的课程
(1)电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电院各学科根据各自培养方案开设的已完成教学安排的全日制研究生课程;
(2)电院负责的面向工科平台、生环平台全体本科生开设的课程;
(3)由电院作为依托单位申请并获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批准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课程;
(4)由电院统一安排的其他人才培养任务。
注:研究生夏季学期课程以及非全日制课程不列入认定范畴。
2、教学课时数确认依据
(1)教师独上课程,本人承担课时=总课时;
(2)多名教师合上课程,按教学信息服务网中的教学进度维护(本科)或教学大纲中课时分配(研究生)为确认依据,未标注课时分配的,按(总课时÷担任表上教师人数)平均分配课时;
(3)多名教师合上课程但未在教师担任表中体现的,原则上不进行课时分配;如因不可抗力(如主课老师生病等原因)由担任表之外的教师授课或课程具有特殊的组织形式或教师担任表中课时分配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填写《电院教师授课课时分配表》确认本人承担课时,全体任课老师签名后电子版发送至相关联系老师(只允许分配一次);职称评审、年度及聘期评估、评奖评优工作中对此门课程课时数分配均以此为准。
3、教师本人确认步骤
登录系统:http://sa.sjtu.edu.cn 教师画像——教学信息。登入后初始页面见图1,“点击收起”,可显示详细课程(图2)。
教师需对本人课程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课程总课时/学分、个人承担课时/学分、开课学期等信息。对于合上课程,点击“查看”了解该课程具体学时分配情况,如无问题,可点击“确认”。
如系统中课程有缺失或数据信息有错误,请联系学院相关联系人。
二、学生指导信息
1、指导本科生信息
指导本科毕业设计、PRP、大创项目等情况以学校相关系统的交互信息为依据。如无问题,可点击“确认”,如交互数据有错误,请联系本科教学联系人。
2、指导全日制研究生信息
(1)教师指导学生情况原则上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指导学生数据和名单为准,无需业务部门确认;如数据有误,可在“指导学生”处点击“纠错”进行维护。
注:部分指导学生信息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不一致,可能是教师曾经在人事系统进行过维护造成,教师可通过人事系统将错误信息删除,SA系统第二天会更新显示。
(2)教师协助指导学生情况,可请该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导师在SA系统“指导研究生”界面下填写辅指导老师后保存即可。
具体操作如图示:
三、教学类获奖、教学类项目及其它教学相关工作
此部分信息由教师自行填写,真实性由教师自行负责。
四、咨询联系:
本科生信息:电院3-113,石文老师34204693 sharon09sw@sjtu.edu.cn
研究生信息:电院3-113 ,任安然老师34204693 renanran@sjtu.edu.cn
附录1:SA系统课时信息确认操作页面
(图1)
(图2)
附录2:电院教师授课课时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