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2010级本科学生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实施办法
一、招收原则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有关要求,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在校一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权衡自己的专业意向、兴趣爱好、特长等因素,在学校办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专业类别。由于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成长和学校办学的切身利益,招收学院应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道德品质、兴趣特长等素质,择优选拔录取适合本专业类别培养要求的学生,学生本人亦应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提出申请。
招收工作严格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招收计划和专业
各专业类别招收计划按《上海交通大学2010级调整专业类别招收计划表》所列人数和专业执行。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
1、报名资格:道德品质良好,第一学年无违纪违规处分记录,允许最多有1门课程(所有课程参与统计)不及格;在此基础上,参见各学院的具体要求。电院试点班、定向生、委培生、提前批次录取学生、艺术设计类学生、因参加自主调整专业类别工作编入2010级的学生以及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的学生不在本次工作调整范围内。
2、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15日下午3: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申请表两部分):
网上报名:登陆教务处主页(http://jwc.sjtu.edu.cn)点击相关链接报名(将于4月6日-4月15日下午3:00开放)。
书面申请:可向所在学院索取《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审批表》,或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填写好后交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中心(新行政楼B112房间)。
4、志愿填报:申请调整专业类别的学生可以填写两个专业类别,请分别填写在两张申请表上,并注明好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否则视为无效。
四、选拔与录取
1、资格认定:教务处以及各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完成申请学生的报名资格认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表视为无效,不予考虑,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2、选拔方案:各学院应制定完善的选拔方案,综合考察学生。建议各学院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学习成绩、选拔考试成绩以及选拔面试成绩等综合考察学生(学生综合评定表见附件)。选拔考试科目和内容可根据各招生专业自定;选拔面试可以结合学生的基础知识、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兴趣特长等进行。请学院做好选拔学生记录。
3、录取: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招收人数可少于但不得超过公布的招收计划。最后,将学生综合评定表、综合评定汇总表以及签好意见的学生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
4、拟录取的学生在原专业类别参加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试结束后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与学校及各学院招收要求的情况,取消其调整专业类别资格,同时须在开学后重新选择原所在专业修读的课程。
5、学费与学制: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原则上学生转专业后不应延长学习时间,如确因专业跨度大,补修的课程过多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医学院转入非医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原则上编入2011级。
五、日程安排
1、4月6日—4月15日,各院(系)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并接受学生咨询。
2、4月20日—4月29日,各院(系)组织测试,4月29日前上报拟录取学生名单和测试、选拔情况汇总表。
3、5月9日左右教务处对拟招收学生进行公示,无疑义的学生可按招收专业要求选课,同时学生须填写《自主调整专业学生转换、补修课程审批表》,并于5月16号之前交至教务处和转入学院各一份。
4、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务处对招收名单进行终审,未通过审核的学生按照原专业培养计划重新选课。
5、4月15日后,学校概不受理学生放弃选专业等相关事宜,请同学考虑好本人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申请调整专业。
各院(系)应做好本项工作的宣传、咨询,学生如需了解转入专业的详细情况可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对本办法不明之处可直接向所在学院或教务处垂询,联系方式请查询http://jwc.sjtu.edu.cn。
教 务
处
二Ο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