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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招生12月份复试通知

[ 2014-12-19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招生12月份复试通知

——复试资格审查——

    我院各系各学科和导师将对报考本次入学申请制、硕博连读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对于通过初审的考生,我们将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到本人;接到通知者,请按如下安排参加复试。

一、各学科复试时间、地点及材料

单位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联系人

031

电气系

12月24日上午9:00-11:00

电院

1号楼334

12月24日下午13:00开始

电院

1号楼

334

王彦彦

021-34204501-108

yanyanwang@sjtu.edu.cn

032

自动化系

12月24日下午13:00-15:00

电院

2号楼

412

12月24日上午9:00-11:00

电院

2号楼

530、412

崔平

021-34204501-106

pcui@sjtu.edu.cn

033

计算机系

12月29日上午

9:00-12:00

电院

3号楼

414

12月29日

下午13:30开始

电院

3号楼

4楼

李书怡

021-34204501-102

shuyili@sjtu.edu.cn

034

电子系

12月24日上午9:00-11:00

电院

1号楼

414

12月24日下午13:00开始

电院

1号楼

414

姜红

021-34204501-103

jhong@sjtu.edu.cn

035

仪器系

12月24日上午9:00-11:00

电院

2号楼

314

12月24日下午13:30开始

电院

2号楼

314

罗金才

021-34204501-112

rego@sjtu.edu.cn

036

信安学院

 

 

陆瑾

021-34204501-105

lujin@sjtu.edu.cn

037

软件学院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软件学院3108

12月24日下午15:00开始

软件学院

1419

巩普遍

021-34204501-109

gpb@sjtu.edu.cn

039

微纳

电子学系

12月23日下午13:00-16:30

微纳院

2号楼

103

12月23日上午9:00开始

微纳院

2号楼

102

陆瑾

021-34204501-105

lujin@sjtu.edu.cn

高峰

021-34204501-101

gaofeng@sjtu.edu.cn

 

 未寄材料的考生须携带: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两封推荐信(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如系资深专家学者重点推荐的,须提供推荐人亲笔签名的推荐信;【点击下载推荐信模板】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国家英语六级新考试体制下CET6成绩≥425分或新TOEFL≥90分(老TOEFL≥600分)或IELTS≥6.0);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已取得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笔试,满分各100分,共200分。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

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毕业学校的学术差异等;

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科研潜力;

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综合能力:政治思想、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

3、导师综合评价

导师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0分。

4、成绩计算

(1)英语成绩:根据考生提交的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和面试时的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评定考生英语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占75分;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占25分;

(2)复试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核)、面试成绩、导师综合评价成绩之和,满分500分。

三、录取原则

1、按照学科和所报考导师的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500分)排序。导师按照其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名额,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其中,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面试及导师综合评价的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或复试总成绩在300分以下(不含300分)者,均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受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原则上,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系)调剂录取,招生指标由接收导师提供。

4、录取考生拟入学时间须在《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入学申请制考核(结果)表》(附件三)中注明,一旦确定后不得更改。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四、资格审查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间:笔试现场进行

资格审查材料(以下两项材料按顺序装订好)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验证报告

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验证。

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c.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

五、其他说明

1、凡于2015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生即可享受我校博士生在学期间的奖学金资助待遇;学习年限及奖学金最长资助年限均自当年新生入学报到之日起计算。

2、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我校“入学申请制”录取博士生及导师的公示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更改博士生报考信息,参加我校明年三月举行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进入博士生公开招考(入学考试)的招生选拔程序。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研究生教务办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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