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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 2011-08-23 ]

各院(系、所、中心):

    根据学校“985三期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参照《上海交通大学“985”三期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现将如下:

一、   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院(系、所、中心)配合做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的宣传和通知,鼓励师生踊跃参与申报。

1.       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研究生科技竞赛:

请各申请单位参照管理办法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纸质版交至陈瑞球楼322室,电子版发送至:andyzhang@sjtu.edu.cn

申报截止时间:2011410日。

资助额度请详见管理办法。

2.       研究生学术沙龙

鼓励研究生群体自由申报。请认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纸质版交至陈瑞球楼322室,电子版发送至:andyzhang@sjtu.edu.cn

申报截止时间:每月最后一天前提交申请书(下月初组织评审)。

资助额度请详见管理办法。

二、   评审及结果公布

研究生院根据各院(系、所、中心)上报材料组织评审。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研究生科技竞赛评审结果于4月底前于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研究生学术沙龙评审结果于每月15日前于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   项目考核和验收

项目负责人按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项目结束后须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图片资料等形成系统的总结报告(无格式要求,音视频资料可提供光盘),电子版发送至:andyzhang@sjtu.edu.cn;纸质版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整理后于11月底前送交至陈瑞球楼322室。12月,研究生院将组织对各已完成项目进行系统总结和评估验收。

四、   经费使用

研究生院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预算额度控制,根据项目进展和建设效益情况分期拨付建设资金。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我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各申请单位须由项目负责人严格控制和管理经费的使用,不得挪用、转借或作任何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使用。项目负责人凭项目所需经费支出的票据,经院系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依据学校有关的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报销。

经费的使用应主要包含如下类别:

1)  住宿、交通、餐饮、茶歇、场地等费用;

2)  宣传、资料、会务、办公等费用;

3)  邀请专家等的人员酬劳:须提供酬金发放的详细清单和签名;

4)  纪念品、奖品等;

五、   联系信息

张立强    34207040    andyzhang@sjtu.edu.cn

张鲲鹏    62932311    kpzhang@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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